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如下:1、案件受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案件被告人可能判处的刑罚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3、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可以对人民法院提出适用速裁程序的建议。
速裁程序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方案(一):速裁合议庭采取待分案制度民商事案件录入系统后暂分至承办法官系统,能够调解的案件承办法官按照法定程序结案。
方案(二):速裁合议庭采取登记待分案制度民商事案件录入系统后暂分至立案庭庭长系统,承办法官先接受纸质卷宗进行庭前调解和庭前准备,能够调解的案件由庭长将电子卷宗分至承办法官审判系统按照法定程序案。
方案(三):速裁合议庭采取预分案制度庭长按照专业化和结案快慢将立案窗口缴费后的纸质卷宗暂分由承办法官进行庭前调解和庭前准备工作。对调解成功的案件退回庭长,由庭长将纸质卷宗退回立案窗口挂案号录入系统,录入系统后立案窗口将纸质卷宗连同电子卷宗分至速裁合议庭承办法官审判系统,承办法官按照法定程序案。
需要注意的是,速裁程序一般是针对于犯罪情节小,而且事实比较清楚的案件才能进行适用;而且在适用此程序时也是需要在十天之内完全,如果遇到案件比较复杂一点的,那么也可以延长到十五日左右,所以,案件不同所适用于的程序就会不一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全文7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