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仍然属于受到刑事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一、判完缓刑怎么处理
1、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社区和公安机关在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再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2、判了缓刑之后,法院会出具执行通知,携执行通知到司法局去报道,司法局会出具报道单,持报到单到具体经办的司法所去,接受社区矫正。矫正结束之后,会出具一个解除矫正通知,矫正结束了,相当于刑罚执行完毕。
二、累犯怎么才能判缓刑
1、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
2、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2)从重处罚,是相对于不构成累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言。也即对于累犯的从重处罚,参照的标准,就是在不构成累犯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也有学者认为是应以不构成累犯的初犯或其它犯罪人为从重处罚的参照标准。
(3)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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