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案件构成犯罪的条件不同。各地标准也不完全一致,建议直接向当地公安或律师了解当地标准。原则上讲,只要构成犯罪,确实立案就可以通辑。
一、网上通缉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刑事犯罪;
(二)犯罪事实清楚;
(三)案犯在逃。
网上通缉,又名网上追逃、虚拟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
二、发布通缉令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衣着和体貌特征,并应附上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应当写明发案时间、地点、案情性质等简要情况。通缉令必须加盖发布机关的印章。
(二)通缉令发出后,如果发现新的重要情况,可以补发通报。通报应注明原通缉令的编号和日期。
(三)各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通缉令后,必须及时布置,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调查缉拿工作。
(四)被通缉的人已经归案、死亡或者通缉的原因已经消失而无通缉必要的,发布通缉令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原发布范围内立即通知撤销通缉令。
在逃人员被抓获后,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由立案地的公安机关撤网时,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撤销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撤销录入。
上网和撤网都必须是同一公安机关,准备好相关的手续到刑侦部门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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