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职工因履行职务的驾车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应由单位承担。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各种各样,但按照损害对象划分,大致可以将“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分为以下三类:一是职工本人或职工的车辆遭受了损害;二是三者人员或三者财产遭受了损害;三是同乘人员遭受了损害。私车公用期间发生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残废或死亡,都属于因工负伤、残废或死亡,并应享受因工负伤、残废或死亡的待遇。
一、私车公用事故跟单位怎么理赔
从私车公用的运行利益上讲,运行利益归属于用人单位;从运行支配上讲,处于履行职务或者完成任务过程中的、驾驶私车的职工是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支配的,车不能自行,是被管理支配的人又管理支配了车。因此,根据以报偿责任和危险责任为基础而成立的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学说,私车公用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显然是用人单位。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确定:1、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或遭受财产损失的人可作原告;2、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不是同一人,非职务行为,驾驶人为被告;是职务行为,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车辆驾驶人所在单位是被告;3、车辆借用、租赁、买卖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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