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误区就是谁先提离婚谁被动;第二误区是分居两年夫妻双方自动离婚。第三误区是离婚时男方应给予青春损失费;第四误区是离婚既然孩子判归你,就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了。第五个误区是只要对方有婚外情对方就净身出户。
法律中有哪些离婚的误区
离婚的法律误区如下:
1、只要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一旦诉讼到法院,很快就能够解决离婚问题;
3、只要签署了离婚协议书,谁也别想反悔;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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