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在滨海新区注册、经营的个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且贷款到期日的实际年龄男性年龄不超过63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8岁;
2、具备滨海新区户籍或持有滨海新区《居住证》;
3、具有固定经营场所;
4、个人资信良好;
5、借款人未涉及小贷、典当、担保等行业。
6、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名反担保人,担保人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或是国有企业人员。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镇街劳动保障中心递交相关材料;——镇街劳动保障中心经初审、公示合格后,上报新区小额贷款审批机构。——小额担保贷款审批机构进行材料审核,实地考察。与申请人签署担保协议、贷款协议等。——银行进行信用情况核查,按照放贷计划进行放款审批。——新区贷款部门进行利息补贴审核,审核后报新区财政进行利息补贴款项拨付。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津银发【2013】93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津银发【2013】93号)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bhx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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