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郑财资源〔2020〕1号)、《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试行)》(郑房〔2020〕56号)、《关于调整完善郑州市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郑财资源〔2021〕3号)等文件规定,经区房管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审批,报经中原区政府批准,拟对符合条件的盘活类住房租赁项目进行奖补,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申请单位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有举报的,须向区房管局或区财政局提供书面详细证明材料。公民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并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对匿名、冒名等无效举报恕不受理);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应加盖公章并告知联系方式。
举报材料提交地址:郑州市中原中路167号中原区房管局,电话:0371-67660390(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郑州市桐柏路239号中原区财政局,电话:0371-68628827(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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