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特别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仅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在赴港澳前需持相应材料,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到广西区内出入境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签注。
2、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本人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
4、在港澳违法违例、逾期不归等情形,将被限制出境及追究法律责任。
5、不在签注有效期内领取证件的,签注自行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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