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想要离婚,可以准备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法院将判断是否受理该诉讼,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和传票。之后,法院将安排庭审并进行判决。
如果丈夫在外地打工,妻子可以通过起诉离婚来寻求离婚。诉讼程序如下:
1.准备起诉状;
2.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3.在法院递交起诉状、证据、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法院判断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案件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和向双方发送传票;
7.进行庭审;
8.作出判决。
能否通过起诉离婚寻求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通过起诉离婚寻求离婚是不被法律所禁止的。
但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夫妻双方要求离婚,应当先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在离婚诉讼中,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即对方当事人,并且需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诉讼主张。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离婚案件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在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或者由人民法院调解。在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因此,如果夫妻双方认为需要通过起诉离婚寻求离婚,应当先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起诉离婚寻求离婚是可以被法律所保护的,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夫妻双方应当先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或者由人民法院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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