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和医疗诊断证明材料;
2、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的,由法院将答辩状复印件送原告;
3、庭审阶段,开庭审理,开展法庭调查,双方质证,查明真相,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4、生效阶段,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当事人签字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程序是如何的
程序如下:1.原告写离婚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2.准备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所需要的证据。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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