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开庭前需要准备的东西1、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2、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3、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4、被告举证。5、法庭辩论。6、最后陈述。(二)原告开庭前需要准备的东西除告知书通知的外,基本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当事人及代理人基本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有效核实当事人身份的物品。2、开庭传票。3、主审法官地址及联系方式。4、如需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者进行鉴定,应当提起准备好申请资料。5、开庭笔录纸笔。
离婚诉讼开庭时被告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离婚诉讼开庭时被告准备的材料有:
(1)提供感情确已经破裂的证据;
(2)提供财产状况的证据,比如:房产、存款、股票、国债等有价证券情况、家具电器情况、贵重物品情况、车辆拥有情况;公司股权等企业投资权益拥有情况;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拥有情况;接受赠与或继承财产的情况;以第三人名义持有但由夫妻出资的财产情况;当事人双方婚前财产拥有情况;其他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拥有情况;双方有无婚前或婚内财产约定;双方有无共同债权债务或个人债权债务;
(3)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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