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后一般不可以再和解撤诉。在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并立案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并且由法院裁定是否准许。法院经审查同意后,作出撤诉裁定书,分别送达给原告和被告。原告撤诉的,需要在宣判前申请。但是原告可以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会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
撤诉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
3、撤诉必须合法;
4、撤诉必须撤销全部诉讼请求;
5、撤诉应当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书;
6、撤诉必须经法院作出裁定。
一审判决后二审维持,利息怎么算
如果债务人在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前题下。按照二审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内履行了金钱给付义务,那一审判决到二审判决期间的债务利息就应该按一倍利息来计算。如果债务人在二审指定履行期间内没有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那么就应该从一审判决的有效期之日至最终清付完结止都应按二倍利息来计算,而不应该是从二审判决之后在按照二倍利息来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全文6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