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后,“唯一住房”不再是“老赖”逃避执行的理由。依据其二十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就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
一、唯一住宅可以拍卖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规定,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是不可以进行拍卖的。被执行人唯一住房符合相关条件,也是可以被法院强制拍卖:子女有自己名下的住房,转移房产等。
二、被执行人的房租收入能执行吗
被执行人的房租收入能执行。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房租收益属于被执行人的收入,法院可以执行,可以要求房屋承租人直接将房租交给法院,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如当事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之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可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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