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了营业执照必须变更税务登记证吗?
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北京税务登记证怎么变更
北京税务登记证法人变更规定如下:
1、办理税务变更登记要提供什么材料纳税人需提供的证件、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部门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5)变更后的企业章程复印件;(6)纳税人变更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7)《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3份,市区纳税人3份);(8)《纳税人税种登记表》(一式3份,个体2份;涉及应缴税种增减变化者填报);(9)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涉及原《税务登记证》内容变更者提供);(10)外经贸委批准变更文件复印件(外资企业提供);(11)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2、税务变更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纳税人税务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在发生变更后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登记管理岗位领取填写和提交相关申请资料;(2)受理税务登记管理岗位审阅纳税人填报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附送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3)审核A、对纳税人报送的变更登记表及附列资料进行核对,检查填写内容是否准确,有无漏缺项目。B、对变更法人代表的,利用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审核比对,检查是否有在案的未履行纳税义务的记录;(4)证件制作、发放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3、办理税务变更登记要注意什么事项注意事项:(1)涉及原《税务登记证》内容变更的纳税人,需收回《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重新办证;未涉及原《税务登记证》内容变更的纳税人,当即受理;(2)纳税人若在本县级局内地址变更,由县级局自行决定是否变更基层管征局。(3)纳税人涉及换证的,按新办税务登记规定缴纳税务登记证工本费;(4)纳税人如涉及银行帐户变更的,必须按规定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地税局书面报告;(5)纳税人涉及跨县(区)地址变更的按注销程序办理,并在30天内到迁入地的管征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6)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
二、营业执照变更好了但是章程没有变更
需要将章程也进行变更,两者内容应保持一致。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三、营业执照变更银行变更手续
营业执照变更银行变更手续是:需要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所需材料有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新法人身份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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