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婚流程:
1、当事人携带自身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与配偶没有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放结婚证。
在香港登记结婚流程
在香港登记结婚流程主要分成三个部分:网上预约或委托婚姻监礼人代办,递交拟结婚申请书,举行婚礼。
(一)网上预约或委托婚姻监礼人代办
根据香港法例,婚姻缔结申请人一方可以直接或通过婚姻监礼人向婚姻登记处的注册官递交拟结婚申请书,申请人可以自由选择婚姻监礼人,但依据《婚姻监礼人实务守则》规定,婚姻监礼人必须是律师或者公证人。
(二)递交拟结婚申请书
拟结婚申请书须注明“本人拟由申报之日起三个月内与另一方结婚”字样。注册官收到申请后,如符合所有法定要求,在当事人的住所地发布结婚公告,经过15天的公告期后,若无人提出异议,则签发《婚姻登记官证明书》,申请人须在通知书的三个月有效期内举行婚礼。
(三)举行婚礼
婚礼须在婚姻登记处由登记官主持,或在特许的礼拜场所由合资格的神职人员主持,或由婚姻监礼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婚礼须于递交通知书后三个月内进行,否则该通知书便会作废,之后如欲举行婚礼,必须重新递交通知书。
需要注意的是婚礼现场需要两位18周岁以上的证婚人(可以是父母或者亲戚朋友)。婚礼过程中需要宣读誓词,交换戒指以及双方签字,见证人签字。以上程序一旦完成,则双方已缔结婚姻关系,成为合法夫妻。
香港的法定结婚的年龄为满16周岁,如果满21周岁则不需要向监护人征得同意,否则需要双方的监护人均同意。香港的法定结婚年龄与大陆的规定是有所不同的,大陆规定男年满20周岁,女年满18周岁方可登记结婚,并且在流程上比香港的结婚流程更加繁琐一些。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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