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5.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一、房产继承过户的流程
1、房屋评估
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
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按规定递交需要的资料
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二、遗产继承的方式
1.遗嘱继承
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
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
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
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其中遗赠抚养协议具有最优先适用的效力,其次是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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