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不退费的消费者可以去工商管理局或者消费者协会去投诉。消费者协会将组织机构和消费者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机构和消费者之间的协商不好,消费者协会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告。
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有约定就争议进行仲裁的,当事人可以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仲裁具有当事人程序简便、一裁终局、专家仲裁、费用较低等优势。
如果机构依然不愿意退费的,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资料和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书,进行诉讼维权。
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在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涉嫌欺诈需要承担的责任中,以严厉程度从低到高有三个层次: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一般的公民获得的索赔就是经营者承担的民事责任。但是经营者在承担了民事责任后,还有可能承担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这就是行政责任。因此,消费者为了能实现自己的索赔,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知识产权局等投诉,要求追究他们的行政责任。在重压之下,他们可能屈服,这样就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这里同样提醒,不要过度维权。避免反被经营者举报敲诈勒索罪。投诉后,相关部门会有人受理你的问题,同样在这个阶段会给你一个答复。经营者涉嫌违反行政法,不会影响你的民事索赔。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严重违法,已经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害或者严重侵犯知识产权,你可以向行政部门提出要求将经营者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也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一般是经侦大队)直接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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