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二、不得假释的犯罪行为人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这里因强奸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或者是累犯,是不能假释的。
三、假释的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假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四、假释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一般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二分之一后,可以假释。但是如果该犯罪分子被判处刑罚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或者是累犯,不能假释。
全文5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