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时解决如下: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一种债权性的优先购买权,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已确保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的实现,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效力应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一、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有什么限制
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限制是:
1、出租人出售房屋时,承租人仍在出租房屋。准备租房和租房的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2、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相对而言,只有在与其他竞买人相同的条件下才能优先购买。同等条件是指交易条件相同,价格相同。
3、承租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只有当出租人转让其租赁产权时,才能实际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什么情况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房屋转租次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吗?
房屋次承租人在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情形下有优先购买权,并且还要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自行转租的情形下,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便无从谈起,出租人不解除合同的,次承租人不得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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