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淮政办发[2008]10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创建放心消费、文明经营示范街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创建放心消费、文明经营示范街活动实施方案
为营造放心购物环境,倡导诚信经营,打造淮安不夜城,树立新淮安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放心消费、文明经营示范街创建活动。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放心消费、文明经营示范街为抓手,以创建促文明、以文明促繁荣,通过创建活动,使创建街区成为全市以德行商、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示范街,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的文明街,有序竞争、商贸繁荣、优势明显的品牌街,消费放心、经营光荣的道德街,打造淮安诚实守信的典范、文明经商的窗口、放心消费的乐园。
二、创建范围和步骤
创建街区两侧及在其辐射范围内的银行、商场、超市、专卖店、品牌店、酒店、娱乐场所等所有经营单位。
2008年8月起至12月底,以规范经营行为、经营秩序为切入点,全面发动、广泛动员、政策扶持、加强监管。年底前以评选放心消费、文明经营示范单位为着力点,全面达到创建目标,整体提升示范街档次及对外形象。从2009年1月起,以常规管理为主,纳入长效管理机制,推动示范街创建向更高层次迈进。
三、创建目标
(一)实施鼓励、限制机制,全面整合、提升商业业态严格执行中心城市核心区沿街商业业态整合规划,鼓励有序发展购物中心、中高档品牌商店、大型超市以及具有本地特色的名优商品专卖店、餐饮店、工艺店、专业店、星级酒店和星级宾馆等,规划引导形成同类业态的集聚区。限制发展不符合商业街、特色街要求的小餐馆、小网吧、小浴室、小百货、小五金、小门诊、洗头房、足疗室、职介所、房介所等。
(二)示范街创建整体要求
1.环境整洁优美。基本达到空中亮化,店面净化,街容美化,道路绿化,垃圾袋装化,车辆停放有序化。
2.公益设施完备。街道服务功能健全,配备有公用电话、阅报栏、果壳箱、公益性广告栏;街区店面清洁,店堂整洁,店内便民设施齐全。
3.沿街商铺设施规范。沿街商铺全部采用网格式卷帘门和通透玻璃门,做到店铺透明透亮,商品摆放有序,证照悬挂整齐,广告张贴规范。
4.服务优质到位。服务时间延长至晚间9:30,文明经商,服务热心,基本达到购物放心无假货、质量放心无劣货、价格放心无欺诈、美食放心无事故、投诉放心无烦恼、挑选放心无冷漠、退货放心无推诿、服务放心无疏忽、承诺放心无失信、管理放心无死角。全街道投诉率在5%以下,投诉处理率达100%。
(三)经营者行为准则
1.守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费),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搞不正当竞争。
2.诚实守信。亮照经营,明码标价,诚实行商,做到真品、真价、真言。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搞价格欺诈,不短斤少两,不强买强卖。全年经营无投诉。
3.文明服务。真诚待客,服务热情;售后服务周到、全面、及时。顾客挑选商品不冷漠,退换商品不推托,服务承诺不失信。
4.热心公益。严格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保持店堂、店面及店外街道整洁、整齐、卫生,店面规范,店堂整洁、透明、亮化到位。店内便民设施完备,为顾客提供周到服务,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树立文明形象。
四、创建方式
(一)推行公开承诺制。全体经营户共同签订放心消费、文明经营承诺书,张贴在店堂醒目位置,公开承诺,让消费者监督,经营户对照实施,形成创建氛围。
(二)建立全街无假货、投诉无障碍新机制。健全完善全街经营户信用档案。所有经营户店内张贴申诉、举报热线电话号码,确保事事有结果。
(三)推行文明服务标准化建设。在全体经营户中,推行文明服务礼仪,文明服务用语,不断提高服务标准和质量。
(四)推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营造舒心购物环境,做到门前绿化、净化、亮化。
(五)建立健全放心消费、文明经营示范单位考核机制。明确标准,严格考核,动员消费者参与评比,推动创建工作开展。
(六)建立街道经营单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的积极性,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五、创建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市政府成立创建放心消费、文明经营示范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领导。在创建工作中,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明确专人参与创建工作,确保活动正常开展。
(二)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要营造浓烈的创建氛围,各有关部门、沿街各经营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标语、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通过公开征集创建放心消费、文明经营示范街的建议和意见,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放心消费、文明经营示范街创建活动经验及取得的成效,重点报道放心消费、文明经营示范单位,树好典型。通过典型带动,推动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开展培训,规范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创建标准组织经营单位开展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和职业道德要求,指导和帮助沿街经营单位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培训。沿街各经营单位都要签订放心消费、文明经营承诺书,向社会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策扶持,加强监管。创建领导小组要将政策扶持与执法监管结合起来,落实鼓励政策,引导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创建,并通过强化职能、加强监管促进放心消费、文明经营。规划部门要按照中心城市核心区沿街商业业态规划要求,做好规划审批工作;公安部门要强化示范街的治安管理,增设探头等安保设施,增加警力,加强巡逻,确保晚间营业安全;城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清洁卫生,车辆摆放整齐;卫生部门要加强食品卫生的监管,保障餐饮消费安全;物价部门要规范商业和服务单位的价格行为,保证明码标价;工商部门要强化对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公交部门要根据群众需要,增加途经创建街区的公交班次,并延长营运时间至晚间10:30;供电、供水等部门要落实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在示范街内实行优惠、扶持措施,降低经营单位延长营业时间的经营成本;大型商场、超市要带头主动延长营业时间,积极营造夜市氛围;宣传、文化部门和创建街道所在社区要定期组织晚间文化活动,凝聚人气、营造氛围。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要求和各经营单位承诺内容,对沿街经营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建立详细的检查档案,实施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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