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弃继承权公证后房屋可以过户吗
可以过户,按照房屋过户流程进行办理手续。
(一)房产过户双方当事人持卖方房地产权属证书,以及房产过户当事人的合法证明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二)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房产过户申请的书面答复。
(三)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房产过户现场勘查和评估。
(四)当地房地产转让房产过户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五)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房产过户单。在办理房产过户上述手续后,双方房产过户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放弃遗产继承公证的依据
到目前为止,公证员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时,有一项公证是不可或缺的,即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所谓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一般都是在继承人较多的情况之下,而遗产由其中一人或几人取得,而其它继承人不要该遗产时,就要有明确的放弃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通常以书面的声明为表现形式。
三、放弃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放弃继承,又称“继承的抛弃”。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余后即丧失了继承权。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作出。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第一,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第二,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第三,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第四,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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