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广州交社保,回老家生孩子,可以报销生产费用吗?
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对象必须是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且所在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期限在一年以上(职工参保满一年)。
符合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的参保人,可根据下表对应的项目,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各医保分局前台窗口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
具体如下:
1、广州市参加生育保险缴费一年的参保人员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各医保分局办理审批手续。所需资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需具同意生育意见并盖公章);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的证明的原件;
3.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
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温馨提示:若办理异地分娩需提供《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一式三份。各医保分局前台对应受理窗口
办理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须知
一、未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以下简称《就医凭证》)已急诊流产或分娩,无《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的需出具夫妇双方街道计生部门证明。所需资料:
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异地分娩(已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分娩申请备案手续):需《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或《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还有以下所需资料:
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已办《就医凭证》,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流产或分娩需提供:
①《就医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还有以下所需资料:
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产后并发症:所需资料:
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经市医保中心认定的各种特殊情况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需提供:
①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
②市医保中心根据各种情况而要求参保人提供的资料。
还有以下所需资料:
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方法
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2、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4楼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结算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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