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而未生效的合同是不属于可撤销合同的,但存在如下情形的除外:
1、合同一方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的;
2、合同存在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等情形的;
3、其他属于法定撤销事由的情形。
一、不平等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不平等条约法律不认可。合同是平等双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形下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中的条款必须符合法律平等的原则,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存在不平等的条款或导致该条款无效或者合同无效,一方可以主张撤销或者是解除合同。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签订合同的,可撤销。
二、租房合同签错了地点有效吗
只要出租人与承租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情形。订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自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后,合同依法成立。
三、合同陷阱有哪些?
合同陷阱的形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
2、利用合同另一方的弱势地位,订立不平等条款合同;
3、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后,不按照合同预定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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