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有哪些
公司设立时,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对法人代表代表权的限制,法定代表人行使代表权时,要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上述职权是由法律和公司赋予的,公司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超出公司授予的权利范围,法定代表人就可能要承担行政处分、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公司承担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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