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的规定
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如下:
1.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
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一方共同财产。
二、离婚协议纠纷怎么解决
通过纠纷调解的方式解决。可以选择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一般来说,调解机构/律师站在中立角度,以法律专业视角进行切入分析,结合自己丰富的调解经验,会对双方所能接受的协商尺度把握更加精准,更容易促使双方协商并达成调解协议,并互相满意。同时还快速解决纠纷,避免诉讼。若调解不成功,建议您找律师打官司。起诉时应该申请法院查封财产,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三、离婚纠纷被告必须到场吗
离婚纠纷被告不一定必须到场。离婚被告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判决完之后,需要由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判决法律文书签收时即生效。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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