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1、中心营业大厅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公积金提取审批表、提取须知;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盖公章、签字确认)、住房公积金卡和相关提取材料至管理中心申请受理;
3、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
二、特别提示
1、委托他人办理转入公积金卡的,需携带已在徽商银行激活(密码)的提取人公积金卡,提取人、代理人身份证;单位统一办理转回单位的,须出具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2、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所有表格均可在合肥公积金网站下载使用。
3、租赁期间每年可申请一次提取,次年申请应间隔12个月(含)以上。职工应在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终止后一年内,办理最后一次提取申请。
4、在符合提取条件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需在单位足额缴存并办理停缴手续后,可申请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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