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财产分割费计算是每件收费50-300元,总财产超过20万元的,按0.5%缴纳。对原告提出的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最后由人民法院依照“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负担比例,如原告再次撤回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只退还50%的诉讼费。对离婚案件,每件收费50-300元,总财产超过20万元的,按0.5%缴纳。预缴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缴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
离婚纠纷诉讼费由谁承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先行支付,但原告先行支付并不意味着离婚纠纷的诉讼费用最终由原告承担。一般来说,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对于离婚案件,判决禁止离婚的,显然原告是败诉方,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通过解调解决的,诉讼费用也可以由双方协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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