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一般必须要具备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及住所,这里还需要把当事人联系方式也写进去;2、标的,也就是买卖货物的名称;3、把货物的数量、质量标准、价格等予以明确;4、要有货物交付的时间、地点的信息;5、要对付款的方式予以明确;6、包含违约责任;7、双方签名、日期。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有以下这些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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