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离婚协议可否约定房屋归未成年女儿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可以约定将共同的房屋赠与子女,协商好后在离婚协议书中载明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间多长
事实上,协议离婚时,双方就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的处理协商一致后,一一写明在离婚协议书并签字确认后,只要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即不产生法律效力。
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并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将长久有效。
当然,如果发现签订协议时一方有隐瞒财产真实情况问题,严重损害另一方的利益的,那么涉及的财产处理条款,其实可以请求变更。
离婚后主张变更离婚协议书的,按以下进行:
1、前提条件
夫妻俩协议离婚
2、时间条件
办理离婚登记后3年内
3、起诉理由
就财产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起诉之后,法院也受理的,经过审理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离婚后还就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只有在财产协议问题上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撤销或者变更离婚协议书。
全文6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