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民间借款纠纷而起诉的,应当递交起诉状。当事人因民间借款发生纠纷而起诉的,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且按照被告人数提供起诉状副本,人民法院受理诉讼后,应当查明诉讼的内容是否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审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不予立案,当事人收到裁定书后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间借款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民间借款纠纷的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3、请求被告按照约定还款的诉讼请求,还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也就是双方关于民间借款纠纷的事实和被告还款的理由;4、原告应当提供民间借款纠纷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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