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主要原因有:
1、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2、债务的解除,合同有效成立后,债务因一方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消除;
3、抵销,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付款,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消灭在等额内;
4、提存,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将不能支付的标的物交给存款机关,以消除债务;
5、免除债务,债权人抛弃债权,消除债务人债务的单方面民事法律行为;
6、混合,即债权与债务属于民事主体,消除债务关系的法律事实。
债权债务关系的对象是什么
债权债务关系的对象是行为,通常称为支付。作为对象,行为是指能够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支付自己的利益。
1、法定债务和意定债务。合法债务包括侵权损害赔偿债务、不当得利债务、无管理债务和缔约过失债务,合同债务主要是指合同债务;
2、特定物债和类型物债;
3、单一债务和大多数人债务;
4、按份债及连带债;
5、简单的债务和选择债务;
6、主债和从债;
7、财产债务和劳务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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