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法院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不能不去,否则会根据一定情况进行处理。具体来说,如果当事人拒绝出庭或中途退庭,法院会根据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如果当事人确实不适宜按撤诉处理或缺席判决,法院会对原告或其法定代理人进行拘传。如果情况比较严重,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
法院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不能不去。如果当事人拒绝出庭或中途退庭,会根据以下三种情况处理:1、按撤诉处理;2、为了查清案件基本事实,或出于维护未成年子女利益或公序良俗等需要,确实不适宜按撤诉处理或缺席判决的,法院会对原告或其法定代理人进行拘传;3、进行缺席判决。
法 院 起 诉 离 婚 , 原 告 不 去 可 以 吗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离婚登记实行自愿办理原则。因此,原告不去办理离婚登记,不会影响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审理。但是,若原告不去办理离婚登记,可能会导致诉讼程序拖延,增加诉讼成本,同时也可能影响判决的执行。因此,建议原告积极地去办理离婚登记,以便法院能够及时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法院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不能不去。如果当事人拒绝出庭或中途退庭,会根据情况处理。原告不去办理离婚登记可能会导致诉讼程序拖延、增加诉讼成本,也可能影响判决的执行。建议原告积极地去办理离婚登记,以便法院能够及时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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