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从2018年1月1日开始,佛山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调整为2408元。原本这一调整在2018年7月1日开始实施,但为平稳实施过渡,经广东省政府同意,佛山决定延迟执行2018年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2018年的社保年度缴费工资下限标准2408元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佛山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2139元。
养老金领取标准:
佛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该待遇原则上从每年的7月1日起调整,待遇调整周期不超过两年。调整比例计算方法为,基础养老金调整比例=近三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率×40%+近三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60%。
目前,佛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135元/月,近30万人享受此待遇。
此外,从7月1日起,佛山市将实施新的生育保险办法。据悉,该办法主要从4个方面提高参保人的保障。“首先,参保人难产、剖宫产的生育津贴天数,由原来在顺产的基础上增加15天调整为增加30天。”社保局副局长关*峰说,其次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时间不再受怀孕16周以上的条件限制,只要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医院开具的怀孕证明便可办理确认手续,且立即生效。如果参保人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可在生完孩子之后再到社保部门参与报销。另外,参保人可自选定点医院办理生育保险确认手续,无须专门到社保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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