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不还债务的,债权人救济途径如下: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内,可以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债务。法院将立案受理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通常在立案后以公告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2、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代理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贷款。如果有担保人的,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债务人失踪具体救济方式有哪些
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
(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
延长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由此可知,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延长诉讼时效,避免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受保护。
(二)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根据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欠钱不还报警无法解决问题。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欠钱不还这种情况确实也是比较常见的,但是有些债务人根本就找不到人,这让债权人实现债权有非常大的困难,在此种情况之下的话,就可以通过宣告债务人失踪来进行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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