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不能走离婚起诉程序,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一、离婚官司中具体有什么期限
有下列期限: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要求损害赔偿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得起诉。
二、孩子多大夫妻婚姻可以选择离婚
法律对小孩多大不得离婚,没有强制性规定。据民法典规定的理解,小孩一周岁内,一般不得提出离婚。
1、男方禁止提出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当然这个限制不是绝对的,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情形,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2、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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