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写成收据或收条,这是很危险的写法,必须写成借条或借据。如果写成收据就不能证明双方有借贷关系,只能说明对方收到一笔钱,不能证明收到的是借的钱还是还了欠的钱,会给债权人带来讨债难度。
一、收据和收款收据区别
收据包括更多,收到的可能是实物,也可能是款项,收到物品打收据,就不能用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收到的肯定是款项,一般分为现金收款收据和转账收款收据。
收据是重要的原始凭证,也是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原始凭证,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
对本单位来说,收款收据是指本单位收到外单位交来的款项,本单位根据收款金额开具收据,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然后将收据的其中一联交给付款单位,本单根据入帐联作付款帐,在客户未打款之前,最好不要开具收据,即使开具了,也不要交给对方,一定要在对方付款后再交给对方,以避免风险。银行走帐一般不需要开收据,有银行交易凭单即可。
二、收据上盖什么章有规定吗
盖财务章,可以盖公章,不能盖合同章。【现金付讫】不是公章,是注解说明用的,只能用于跟现金有关的业务资料注解,不能用于收款。
1、公章与财务印章、发票专用章的使用
公章的使用范围最广,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却不能使用,其一便是同银行结算等与钱有关的业务,这种情况下必须使用财务印章;其二便是不能在发票上使用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也作出同样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2、浅议公章、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在工作中,碰到一些人对企业印章的使用存在不同的看法,这里,我根据对有关法规的理解讲述一下我的看法。
3、公章与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在实际工作中,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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