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债务纠纷一般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起诉等方式解决。并且对于个人名义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以债务人为承担主体,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承担主体应当为夫妻双方。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认承担主体。
民法律婚姻离婚债务纠纷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的债务,由本人偿还。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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