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修正案的送审稿已经提交国务院,如经国务院审批通过,还需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有望在明年通过。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尹XX昨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的2007医药知识产权论坛上表示的。他同时就《专利法》三修案最新的送审稿中关涉医药专利权的有关规定作了解读。
尹xx在会上表示,《专利法》修正案送审稿第49条,规定了除国家出现紧急状况或者非常情况时以及为公共利益可以颁发强制许可外,还具体规定了流行病的出现、蔓延导致公共健康危机而构成国家紧急状态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也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这就首次把现行《专利法》中模糊的以公共利益为条件的规定具体化了。
针对《专利法》修订过程中关于药品专利延期问题,尹XX表示,TRIPS规定的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为二十年,知识产权局没有义务超过该期限,是否延期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和发展阶段来考虑,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重点,知识产权局无法自作主张,须由国务院和全国人大予以考虑,综合平衡各方面情况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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