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程功敏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被告人程功敏是河南周口人,自己有一辆三轮机动车,常年在新乡市跑个体运输。2010年12月份的一天,他和几个朋友喝完酒后独自开三轮车回去,在行驶到牧野区建设桥东50米的时候,三轮车撞上了前面骑电动车下班回家的王某,王某倒在地上,地上流了一滩血。程功敏迅速开车跑了。路边的行人拨打了120和110,等到120急救车来到的时候,王某已经死亡。程功敏在下一个路口等红灯的时候,又撞上了一辆也在等红灯的出租车。出租车的尾部被撞,正在二人争执之间,接到报警的110民警刚好追到此处,程功敏对发生的交通事故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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