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被网恋女子骗10余万元
2月初的一个晚上,家住八里湖新区某小区的小李在某交友平台上与雪儿加为好友。经过一段时间的聊天,两人结为网络情侣。
2月10日,雪儿找到小李,称自己是某购物平台的客服,目前公司正在做推广,需要完成一些刷单任务,恳请小李帮忙,任务成功后还有返现。于是小李在雪儿指导下充值了600元,并成功收到本金+返利710元。如此几次操作之后,小李赚到了返利1000多元。
2月13日,雪儿找到小李,再次表示公司将在情人节开展一次大的返利活动。让小李加大投入多赚一些钱。小李分四笔毫不犹豫地充值了3万元。可是这次任务完成之后,他并没如愿拿到本金+返利。雪儿告知他这次情人节活动公司对门槛有要求,并以小李账号有问题、卡号有问题等各种理由要求其继续加大投入。直至2月14日中午,小李打了最后一笔2万元后,雪儿将他删除好友,小李这才反应过来自己遇上了电信诈骗,于是报警。据统计,小李共计转账13笔,一共被诈骗了105800元人民币。
目前,警方已立案侦查。
二、网恋被骗多少钱可以立案?
网恋被骗三千至一万元以上即可立案,具体数额由各地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研究确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三、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一)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价值五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