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合水县西华北街304号。
电话:0934-5521837。
2、华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华池县柔远镇南街78号(检察院向南100米)。
电话:0934-5958790。
3、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环县环城镇环州路178号(地毯厂斜对面)。
电话:0934-5994940。
4、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宁县新宁镇马莲路5号。
电话:0934-5919913。
5、庆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庆城县庆城镇教子川村地步河组68号。
电话:0934-5994411。
6、庆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1号。
电话:0934-5917997。
7、庆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第二大队。
地址:甘肃高速公路管理局板桥收费站院内。
电话:0934-5520775。
8、庆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第一大队。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民族南路301号。
电话:0934-8899606。
9、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65号。
电话:0934-5917442。
10、镇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镇原县金龙工业园区(新汽车站向西20米)。
电话:0934-7121265。
11、正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地址:正宁县轩辕大道7号。
电话:09345919313。
庆阳市交通违章处理的步骤怎么规定的
第一步:违法处理。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第二步:到银行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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