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为主体不尽相同
除两罪的行贿主体均是单位的情况下,商业贿赂犯罪的行贿主体是指经营者,包括各种经济成分的市场经济主体。而普通贿赂犯罪的行贿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受贿主体上,商业受贿犯罪的受贿主体既可以是一般受贿主体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普通贿赂犯罪的受贿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
二、行为对象和目的不同
商业贿赂犯罪的对象是交易相对人或者与交易相对人有密切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经营者与贿赂对象的法律地位往往是平等的。其动机与目的也比较单一,主要是为了销售或购买商品,取得有利的交易条件和机会。而普通贿赂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行贿者与贿赂对象的法律地位往往是不平等的。其动机和目的也比较复杂,可能是为了得到上级的提升,或为了免受法律的制裁等,需要受贿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为行贿者带来利益。
三、行为发生的领域不同
商业贿赂犯罪发生在商品流通领域中,普通贿赂罪除存在于商品流通领域中外,还可能发生在任何一种行政管理领域和司法审判领域中。
四、贿赂内容不尽不同
商业贿赂犯罪的贿赂内容有财物和非财物的“其他利益”两种,而普通贿赂犯罪的贿赂内容只有财物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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