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离婚程序如下:
1、协议离婚,分为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四个步骤。协议离婚的办理机构是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属于行政登记行为,审查离婚双方提交的文件和申请材料,询问离婚意愿、财产分割、债务分配、子女抚养内容的真实性和自愿性,属于初审。初审认为基本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双方的离婚申请;再次审查双方提交的有效证件、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是否真实、完整、有效,符合有关规定;经审查核实双方身份并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并颁发离婚证;
2、诉讼离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办理,通常有立案、审理、判决等程序。诉讼离婚的办理机构是人民法院。离婚判决生效后,法院应当出具离婚证明。
单方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单方离婚的程序:
1、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
3、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
4、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5、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6、在法庭进行审理后,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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