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的主要内容是监事会,又称公司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法定和必要的监督机构。它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立的监督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制度的内部组织。(1)监事会的宗旨。由于公司股东较为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异较大,为防止董事会和经理层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必要在股东大会上选择这样一个专门的监督机构,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2)监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监事的资格与董事的资格基本相同,必须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可以是股东、公司职工,也可以是公司的非专业人员。职业构成的种类应当由《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总经理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监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监事;(3)监事会的职权范围如下:
首先,监事会可以随时调查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查阅会计账簿,声明和文件,并要求董事会提交报告
第二,必要时可根据本条例和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
第三,列席董事会会议,可以对董事会决议提出异议,请求复议
第四,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和处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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