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不知情债务,离婚时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需要分析具体情况。如认定为共同债务,不论是否知情,夫妻双方都有责任归还;如认定为个人债务,则需负债方自行偿还,另一方无需承担责任。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债务的认定一般依照法律规定和法院判例进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
离婚时对于一方不知情的债务,一旦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论是否有一方不知情,夫妻双方都是要承担责任的,都具有归还债务的义务。但如果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那么无论是否有一方不知情,该债务都只需有负债的一方偿还。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离婚时产生的夫妻债务怎么办?
离婚时可以按照如下方式处理伪造夫妻债务的问题:
1、分割共同债务时,伪造一方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分割共同财产时,对伪造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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