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串通投标犯罪与违法的界定主要是依据行为情节而定的,如果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情节严重的,就是属于犯罪。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六十八、串通投标案(刑法第223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办理串通投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三、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为情节严重:
(一)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二)串通投标的中标人卖标、参与串通投标的其他投标人获取“好处费”、“补偿”等,违法所得总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或者盗用其他单位名义投标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五)在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的招标活动中串通投标,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国际影响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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