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挪用资金罪能判缓刑吗
构成挪用资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被告人宣告缓刑。但是需要符合缓刑的条件。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照《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被告人有悔罪表现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法院宣告缓刑对所其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被告人,应当宣告缓刑。对于积极退赃、退赔的,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等情况,还可以减少这个基准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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