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如何认定被告人明知毒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二条对于走私或者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查获了易制毒化学品,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其他证据,经综合审查判断,可以认定其“明知“是制毒物品而走私或者非法买卖,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1、改变产品形状、包装或者使用虚假标签、商标等产品标志的;
2、以藏匿、夹带或者其他隐蔽方式运输、携带易制毒化学品逃避检查的;
3、抗拒检查或者在检查时丢弃货物逃跑的;
4、以伪报、藏匿、伪装等蒙蔽手段逃避海关、边防等检查的;
5、选择不设海关或者边防检查站的路段绕行出入境的;
6、以虚假身份、地址办理托运、邮寄手续的;
7、以其他方法隐瞒真相,逃避对易制毒化学品依法监管的。
一、走私制毒物品罪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口的管制和国家对外贸易管制,是复杂客体。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数量较大的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管制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配剂,而携带、运输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二、走私制毒物品罪的犯罪要件是什么
走私制毒物品罪的犯罪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配料进出口的控制和国家对外贸易的控制;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制毒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和携带大量制毒品进出国境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有意。
全文8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