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权自己申请吗
作品版权是不需要申请的。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2条规定,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作者享受下列权利
1、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发表作品。
2、保护作品的完整性。
3、修改已经发表的作品。
4、因观点改变或其他正当理由声明收回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适当赔偿出版单位损失。
5、通过合法途径,以出版、复制、播放、表演、展览、摄制片、翻译或改编等形式使用作品。
6、因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报酬。
上述权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
二、申请版权登记的材料
1、版权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和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作品自愿进行版权登记的手续申请书。
3、版权登记作品说明:主要是简述作品的内容与创作的过程。(说明书必须有作者的亲笔签名)
4、版权登记作品的原件及复印件。
5、版权登记的权利保证书。
缴纳版权登记的费用
如果审核通过后,版权局会下发缴费通知单,然后申请人或者代理人需要按照通知的要求缴纳相应的版权登记费用。
三、版权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5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4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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