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补充养老保险的涵义是什么?
时间:2023-07-03 14:24:25 22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补充养老保险是指在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并行建立的标准适度、能兜住底、可承受、可持续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只要是参加了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都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一般情况下,参加的城乡居民,在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农村补充养老保险必须交吗

一、农村补充养老保险必须交吗

1、农村补充养老保险不是必须要交的。对于无业人员或者经济收入偏低的人群,参加农村补充养老保险可能经济压力会比较大一些。这种情况下,参加农村补充养老保险,根据可承受的经济负担,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将来60岁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养老金待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农村养老保险子女可以继承吗

农村养老保险子女可以继承,继承分两种情况:

1、如果被继承人制定了受益人,养老金由指定受益人取得。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指定的受益人,那么养老金由法定继承人取得。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投保人在缴费期间身亡者,个人交纳的全部本息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无继承人或者无指定受益人的,按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相应的丧葬费。

《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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